總部地址:江蘇宿遷宿豫區電商產業園C8棟中宏大廈17樓
生產基地:江蘇宿遷生態化工科技產業園經五路1號
郵 編:223800
電 話:0527-84836116 0527-84836788
電子信箱:jsjiangu@163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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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產品性能(用途):
本品為內吸殺菌劑,它對子囊菌、半知菌和擔子菌中許多真菌具有較好的生物活性,其兼具有治療和保護作用。能有效地防治麥類赤霉病、水稻紋枯病、稻瘟病、棉花苗期病害、油菜菌核病、果樹病、花生倒秧病。
2、使用技術和使用方法:
作物 |
防治對象 |
制劑用藥量 |
使用方法 |
|
果樹 |
病害 |
500-1000倍 |
500-1000倍 |
噴霧 |
花生 |
倒秧病 |
1500克/公頃 |
100克/畝 |
噴霧 |
麥類 |
赤霉病 |
1500克/公頃 |
100克/畝 |
噴霧、潑澆 |
棉花 |
苗期病害 |
藥種比1:100 |
藥種比1:100 |
拌種 |
水稻 |
稻瘟病 |
1500克/公頃 |
100克/畝 |
噴霧、潑澆 |
水稻 |
紋枯病 |
1500克/公頃 |
100克/畝 |
噴霧、潑澆 |
油菜 |
菌核病 |
2250-3000克/公頃 |
150-200克/畝 |
噴霧 |
1、本品應于上述作物發生病害期間施藥,兌水50千克噴霧。麥類、水稻還可以潑澆,棉花拌種要均勻。視病害發生情況,每15天左右施藥一次,可連續用藥2-3次。但要確保在安全間隔期內施藥。 2、大風天或預計1小時內降雨,請勿施藥。 |
3、注意事項:
1)安全間隔期為:水稻30天,果樹28天,花生20天,麥類20天,油菜41天;每季最多使用次數:水稻、果樹、花生3次,麥類2次,油菜2次。
2)本品不要可與堿性物質混用。建議與其它作用機制不同殺蟲劑輪換使用。
3)使用本品應穿戴防護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藥液。施藥期間不可吃東西和飲水。施藥后應及時洗手和洗臉。
4)本品對魚類等水生生物有毒,遠離水產養殖區施藥,禁止在河塘等水體中清洗施藥器具。
5)首次使用本品,應在當地農業技術推廣部門指導下進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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